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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2019-05-17 17: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教职成〔2013〕68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大、中专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院安排或者经学院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院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 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我院学生实习。

                  第二章 实习组织

第五条  成立由学院主管院长及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建成立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实习管理办公室。

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及各二级学院院长

实习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实习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协调、督导全院实习工作。

各二级学院均应建立实习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教学办主任、党团学管办主任、招生就业办主任、校内专业指导教师及辅导员等共同组成,二级学院院长为学生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校内指导教师为直接责任人。需配备专人具体负责落实管理本学院学生实习工作。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二级学院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评估后确定实习单位。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二级学院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要以实习地点为单位,合理分配校内指导教师。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 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全程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学院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 二级学院要根据实习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学生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二级学院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 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学院支持鼓励各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实习前,二级学院要参照本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书(或校企合作协议书),协商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二级学院要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短信、微信、QQ等方式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需协商签订实习协议书(附件一)。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学院校外教学活动管理办法进行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等。

第十四条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学院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 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二级学院应参照实习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按照原则上不低于实习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学生顶岗实习报酬,督促实习单位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十九条 实习学生应遵守各二级学院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条 各二级学院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安排的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校外指导教师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各二级学院应协调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统一住宿。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协商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在所属二级学院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三条 鼓励各二级学院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鼓励各二级学院与行业、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二级学院,一经发现,将责令改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依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二级学院要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安排或者介绍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学院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实习职责

第二十七条 二级学院主要职责

(一)负责与联系实习单位,拓宽学生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二)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等,对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三)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学生进行实习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好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并填写好《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附件二)

(四)落实每个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并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五)组织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深入了解实习意义和有关管理制度、实习的组织安排意见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六)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关心实习学生,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赴实习单位检查指导,了解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学生的实习热情。每学年安排专项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学院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一)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健康与安全,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要加强对学生实习操作的检查与监督,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大纲要求,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附件五);

(三)协助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1次,每学年现场检查实习情况不得少于5次,实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并将学生情况及时向所属二级学院进行通报,填写《学生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六);

(四)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并做好学生实习总结的检查、

批改工作,做好学生实习考核工作,填写《学生实习考核表》(附件七);

(五)学生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教师要将学生实习材料汇总到二级学院存档,材料包括实习申请表、承诺书、检查情况表、考核表、实习总结、实习周(日)记等。

第二十九条  实习单位职责

(一)实习单位是学生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者,应积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与学院共同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

(二)实习单位应按照与学院签订的实习协议,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实践前的安全培训和实习、实践期间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禁止安排学生从事本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内容,禁止安排不符合实习特征或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

(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好《学生实习考核表》(附件七)相关内容。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八)中有关实习单位意见的内容等。

第三十条  实习学生职责

(一)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签订《三方协议书》(附件一)、《学生实习承诺书》(附件四)等。

(二)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学院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若由于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内指导教师和所属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由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三)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内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需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每周至少与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四)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五)按照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职业技术技能。

(六)收集好实习期间作品、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按要求写好实习周(日)记和学生实习总结(有关实习总结要求见附件九),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填写《实习鉴定表》(附件八)有关学生个人的内容,实习返校后,交所在二级学院,存入本人档案。

(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八)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本人、他人和工作环境相关安全工作。

 第四章 实习考核

 第三十一条 二级学院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三十二条 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一)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总结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

(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学生的实习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岗位进行,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协作能力、专业技能、创新意识等五个方面,并填写 《学生实习考核表》(附件七),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张此表。

(三)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组织纪律性以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内容完成情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考查(笔试或口试),然后综合评定成绩。

(四)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且有某些独到见解。

良好: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

合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总结,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不合格: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第三十三条 二级学院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7)实习总结等。

                   

 第五章 安全职责

第三十五条 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二级学院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实习单位应具备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具备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能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对不具备上述安全规范标准的实习单位,二级学院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第三十七条 二级学院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八条 学生实习前,二级学院要根据《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参加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暂行办法》,到教务处和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为所有参加实习的在校学生和带队教师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二级学院应督促实习单位按时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标准不得低于学院为学生投保的标准要求

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二级学院应结合部门实际,按照本管理规定制定学生实习管理细则。医护专业学生实习还需参照护士条例、国家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等。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正式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模板)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学生):

丙方(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教职成〔2013〕68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共同经友好协商,就赴                                

公司实习事宜,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甲方进行为期 个月的实习。

2.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  部门  岗位进行实习。

3.实习结束,若甲乙双方达成就业协议,丙方支持并促成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参与制定专业实习计划。

2)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乙方的实习内容进行调整。若乙方在实习过程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甲方应通知丙方,并有权提出中止乙方实习的建议。

3)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习进行指导。在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作出实习考核鉴定。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为乙方提供实习岗位,所安排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等需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要求。

2)加强对乙方的岗位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措施,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事故,按照甲方或丙方为学生购买的实习责任保险处理。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甲方应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及标准处理,丙方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

4)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实习进行管理,并为提供一定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具体事宜在其他条款中予以约定。

5)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支付乙方实习劳动报酬。

6)为丙方前往甲方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提供方便,并对丙方实习指导教师到本单位的指导情况进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协议规定的实习时间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

2)享有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障的权利,每月按照   元的标准向甲方领取实习报酬。

3)如果甲方安排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等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报告,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2、乙方的义务

1)实习是学生学习活动的重要环节,乙方应按照学院实习的有关规定参加实习。在实习期间,乙方应认真完成岗位操作、技能培养、实习报告等任务。未经甲方、丙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换实习岗位。

2)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实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统一管理,接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考核。

3)乙方如有违纪行为发生,由甲方和丙方共同根据相关规定协商处理。乙方在实习期间凡属于自身原因造成自离、辞退、受伤等人身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造成企业经济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负责向甲、丙双方或任何一方反映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5)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将以上情况向家长汇报并征得家长同意。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甲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2)有权根据乙方在甲方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决定是否给予乙方相应课程学分或是否参加丙方相应课程的考试。

3)有权对乙方在实习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工作。

2、丙方的义务

1)负责与甲方签定校企合作实习协议,约定实习相关事项。

2)做好乙方实习前的动员与培训工作。

3)对实习规模较大的单位,丙方负责派驻专门老师,协助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管理。若实习规模较小,丙方可委托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管理。

4)负责同实习单位共同处理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突发事件及其它安全事故。

5)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

三、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都有义务为三方中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实习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2、若因其他原因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均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其他二方。

3、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乙方义务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原因,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五、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2份,乙、丙方各执一份。

备注:各二级学院应参照本学生实习协议书(模板),制定详细、具体三方实习协议书,按照学院合同审签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地址:                           家庭地址: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丙方(盖章):                    

地址:                          

代表签字:                

电话:  

 

合同签订地:鹤壁市淇滨区                     

 

 

 


附件二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安排表

二级学院

 

专 业

 

班 级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月/周)

序号

姓 名

实习单位

学校安排/

自主联系

学生联系方式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

校内指导教师

及联系方式

实习单位详细通讯地址

备 注

1

 

 

 

 

 

 

 

 

2

 

 

 

 

 

 

 

 

3

 

 

 

 

 

 

 

 

4

 

 

 

 

 

 

 

 

 

 

 

 

 

 

 

 

 

 

 

 

 

 

 

 

 

 

 

 

 

 

 

 

 

 

 

 

 

 

 

 

 

 

 

 

二级学院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1、学校安排     人,占     %;自主联系     人,占     %;其他     人,占     %。以实习地点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在备注处注明学生顶岗实习小组正、副组长。

2、此表于学生顶岗实习开始后的两周内由二级学院汇总,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二级学院顶岗实习指导小组,一份二级学院存档。             


附件三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学    号

 

二级学院

 

专业

 

班    级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实习意向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

 

实习内容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意见

(是否同意接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内指导

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用于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时使用,由所属二级学院留存。

 

附件四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承诺书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本人申请离校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并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学院离校审批程序,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离校。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如需调换实习单位,将事先报告校内外指导教师,办理相关离岗手续后才到新的实习单位,决不先离岗后报告。 

3、到岗两天内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将事先向单位指导人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若发生违纪情况,同意用人单位按职工管理办法处理。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因违章操作造成实习单位人员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校外实习或途中,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严格按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写好实习周(日)记和实习总结等有关材料内容,完成好各项实习任务。

8、积极配合学院工作,按时返校参加期末考试(补考)、四六级考试等,按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按时办理离校手续等有关事宜。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班级:   

承诺人姓名:

 

              

 

 

 

 

 

 

 

 

 

 

 

 

 

 

 

 

 

 

 

 

 

附件五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任务书

专业班级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习

目标

 

实习内容(任务)

 

 

 

 

 

 

 

 

实习

任务

安排

 

 

 

 

 

 

 

 

 

 

 

 

 

 

 

 

 

实习单位

指导教师签字

 

校内指导

教师签字

                      

 

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检查记录表

所属二级学院

 

班级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检查

情况

(一)

 

 

 

 

 

 

 

 

                

校内指导教师签字: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

情况

(二)

 

 

 

 

 

 

 

 

 

 

校内指导教师签字: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

情况

(三)

 

 

 

 

 

 

 

校内指导教师签字: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考核表

姓    名

 

学 号

 

班级

 

实习单位

 

所在岗位

 

实习单位

指导教师

 

职务

职称

 

联系

电话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实习

单位

指导

教师

考核

意见

 

 

 

 

 

 

 

 

 

 

 

 

                  年    月    日

实习成绩

(等级)

 

实习单位(盖章)

指导教师签字

 

校内

指导

教师

考核

意见

 

 

 

 

 

 

 

 

                    年    月   日

实习成绩

(等级)

 

校     内

指导教师签字

 

 

成绩总评

(等级)

 

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审核

 

注:学生实习成绩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占70%,校内指导教师占30%计入总成绩,在实习中如有多次考核,最终成绩取平均值。

附件八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二级学院                 

                    

                    

 

                        实习时间:                       

 

 

                  学生实习鉴定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实习

单位

 

家庭

住址

 

自我

鉴定

 

 

 

 

 

 

 

 

 

 

 

                        签 名: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意见

 

 

 

 

实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意见

 

 

 

二级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必须真实填写,表内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附件九

 

 

 

 

 

 

 

 

 

 

 

 

                     

二级学院                  

                     

实习单位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实习总结

 

二级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以实习总结正文

实习总结撰写要求

一、封面

 

见前页。

 

二、 正文

 

正文的内容

 

正文由概述、实习总结和人生启迪三部分组成,正文字数要求

3000字以上。

 

第一部分 概述

简要介绍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岗位、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内容。

 

第二部分 实习总结

简单介绍实习过程做了些什么事、包括个人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思想和业务上的收获和体会,自己的实习态度、遵守纪律的情况;“学到了什么”、“还有哪些不足”、“今后将要怎么做”。

 

第三部分 人生启迪

简要说明,经过顶岗实习后,自己对人生及人生价值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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