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的意义
顶岗实习是指学生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在规定的教学时限内,按照学校顶岗实习的安排,在企事业单位相关实践岗位上进行的实践学习活动,包括实习、预就业和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提前就业等。学生顶岗学习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活动的继续,是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教学方式。现根据学校要求,特制定本专业顶岗实习方案。
二、专业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最后阶段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在校装潢艺术设计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锻炼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效果检验过程。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有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学生更全面地了解企业、了解社会,树立起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踏踏实实的工作态度;有助于检验所学理论知识在企业中的实际应用范围及适用程度,巩固和扩大所学专业知识,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能较快地适应工作,顺利地走上就业工作岗位。专业实习是整个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既是学科的综合训练,又是知识、能力、思想的综合检验。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以工作人员的身份独立承担任务,至少可以达到四个目的:
(一)实践锻炼
在两年学校教育、课堂学习的基础上,让学生运用所学专业课程进行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更多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相应的实践能力。
(二)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
学生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还要具备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顶岗实习期间,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教育:
1.培养学生的感悟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
2.培养学生一专多能、善于沟通与交流和团结协作能力。
3.培养学生爱业、敬业、乐业的工作作风。
4.培养学生认真做事、踏实做人的工作态度。
5.培养学生综合、系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更强的实践能力。
6.教学检验与反思
通过实习,检验学校教育所获得的知识技能与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实际要求之间的差距,了解该行业专业人才的需求特点及其变化,反思课堂教学及校内实训的不足之处,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与方法,以更好的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三)了解工作流程及行业现状
学生及校内指导教师通过实习活动可以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幼儿园的工作流程,对幼儿园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及运作有深入的了解熟悉并可了解毕业后即将面对的工作环境,为从容应对做好准备。
三、专业实习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毕业实习内容十分丰富,可以包含以下多个方面:
(一)找准本专业与实习单位、实习内容的结合点或切入点。
(二)熟练运用幼儿教育知识进行幼教工作。在实际岗位上对所学知识加以实践和运用,以检验自身对幼教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实际运用情况。
(三)在实习过程中,要不怕吃苦,勇挑重担,服从安排,踏实工作,虚心求教,努力掌握幼教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为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在实习过程中找出知识盲点,知识盲区及自身差距,以便及时查漏补缺。
四、专业实习的方式、时间
(一)实习方式
1.采取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方式,即毕业生自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没有找到自主实习单位的实习生在院就业指导中心及人文学院安排的实习单位进行集中实习,但要服从实习安排,毕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以利于增加就业机会。
2.联系好实习单位后,要及时向人文学院辅导员汇报并备案记录。
3.学生要按照教学计划设定的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目标,确定实习岗位。以掌握专业实践能力,提高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为主要目的,确保实习单位、地点和时间的落实,确保实习取得实际效果,并最终促进顺利就业。
4.实习结束时,必须填写《毕业生实习鉴定》(必须有实习单位的鉴定,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实习报告》、毕业论文和正式就业协议书,并于实习结束返校后及时上交。
5.时间安排
(1)实习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
(2)返校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补考
(4)毕业补考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补考
五、实习要求
学生到幼儿园进行实习不仅代表和反映学生个人的精神风貌,而且还将反映出学校整体的教育水平,因此学生在单位实习期间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及时与所在单位及指导教师取得联系,保持沟通和信息通畅;
(三)在实习过程中应虚心向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学习,用心钻研业务,认真实践,善于总结;
(四)在实习过程中应加强自我安全保卫意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实习过程中,务必要遵守各类实习工作的安全要求,做到安全实习,安全返校。因不遵守实习规定而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
(六)实习结束后,写好实习报告并填写实习鉴定表,由实习指导老师(师傅)、主管科室、单位领导签名盖章后,一并带回学校入档。
(七)按时按计划完成个人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完成过程中积极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在实习结束后带回学校。
六、实习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学生人数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共同开展实习工作。
组 长:胡建民、成锐航
副组长: 黄志刚
成 员:张文锋、马玉娟、辅导员、教研室主任和指导教师
1、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实习工作计划,安排实习日程,做好思想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2)编定实习小组,选派实习小组长,配备指导教师。
(3)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严密组织实习工作,严格评定实习成绩,认真做好实习经验交流、检查、验收、总结、评优等工作。
(5)组织各教研室负责人参加实习生的实习活动,收集反馈信息,改进本系的教育、教学工作。
(6)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实习工作。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安排实习生的见习,指导实习生处理实习中的各类问题。
(2)指导实习生制定具体实习方案。
(3)严格、公正地评定实习成绩,写出评语。
(4)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全面负责。
3.实习小组长 按3—5名实习生组成一个实习小组,由院部教育实习领导组指定一名实习生为实习小组长,其职责是:
(1)协助指导教师组成小组,带领同学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2)关心小组同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反映小组同学的情况和要求。
(3)记录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实习生纪律和出勤情况等。
七、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成绩评定由系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各阶段的实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按优、良、及格、不及格等四个等级记分,评定后的成绩显示到学生实习总结表的成绩栏中。
1.对应参加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均为不及格:
(1)对实习工作不重视,没有完成实习任务者。
(2)对实习工作不重视,没有完成实习单位所交给的任务者。
2.对应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记零分:
(1)在实习期间无故缺勤一周以上者。
(2)因故未参加实习者。
(3)严重违犯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4)对学校指定的实习基地不满意,私自更换实习地点者。
人文教育学院
2016年6月12日